事项名称 |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办事指南 |
---|
服务对象 |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工商局或各区工商分局 |
---|
网上办理:
->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方式
身份确认 -> 网上填报 -> 系统生成申报文书
-> 网上签名 -> 网上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现场办理:
提交材料 -> 现场审核 -> 发放营业执照
有符合要求的名称
在申请登记注册前,应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分支机构名称应冠以上级公司的全称,一般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上级公司全称+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其中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可依实际需要选择填写或不填。(具体要求请详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次性告知单》)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您所选择的营业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且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分支机构的使用用途一致。(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请您仔细阅读《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选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的有关内容)
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应不超出上级企业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 材 料 | 提 示 |
1 | 《全民所有制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集体所有制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 | 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
2 | 组织章程 | 加盖上级单位公章。 |
3 | 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 | 全民所有制企业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
4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5 | 上级主办单位(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 具体提交方式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
6 | 《指定(委托)书》 | 由上级单位签署。 |
7 | 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
8 | 许可项目审批文件 | 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等。 |
9 | 《补充信息登记表》 |
|
温馨提示:
1.上述提交材料中涉及的申请表格均应提交登记机关制式格式的申请文件,您可到就近工商部门领取或登陆我局网站下载。
2.所有提交的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
3.未明确提示可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文件原件。提交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4.除了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外,您还可以选择通过网上申请的方式提交材料。请登陆我局网站gsj.beijing.gov.cn,点击“网上登记”模块,注册用户后按照网站指导逐步填写。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为您先行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并详细指导您如何进一步修改完善。